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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岁的李建卫是去黑龙江佳木斯插队落户的上海知青。他嫌种地苦,便逃回了上海后,纠结了二十四个知青就爱打架斗殴。看谁不顺眼,他就打,整天带着这些兄弟砍东杀西的,有时还跨区域到外面与人拉场子(群殴)。所以,别人都管叫他“疯子”,这绰号不但在徐汇区很出名,就是在其它区县知道他的人也不少。也许是打架打习惯了,他的兄弟就没有不会打的,手上的西瓜刀都使出了经验。就连他的女朋友卫娟,都敢拿刀子捅人,被人捅了流血都不会哭,还真有一股女中豪杰的味。所以,道上人一听疯子或建卫哥,这心里就有些发毛。

也许是年龄实在相差太多,不但是大哥李建卫,嫂子卫娟,还是其他兄弟,他们都非常照顾这金石。凡有好吃的,谁都不会忘记他这小弟弟。结果,这个给一元,那个给五毛,他的零花钱每月也有十几元,这开销在当时已是绝对的上流社会了。但他也是个懂事的人,凡是跑腿的事就抢着做,再累也不叫一声苦。

金石第一次参加群殴,那是在上海的虹桥镇,对方有四十来人。他是个毛孩子,打架也经不住别人三拳,李建卫就留下他看住自行车,这可是一份好差使。那是个雨后的下午,天气有些闷热,两伙六十多人就在镇上的一个十字路口干了起来。这可是别人的地盘,打了一会后,对方又相继来了二十多个帮手。虹桥那片全是菜农,这打架也不用刀,尽是锄头之类的农具,很难招架。好在李建卫他们都是老手,人虽少,还半数都挂了彩,但总体也没吃什么大亏。望着到处是刀,满地是血的混战场面,金石早已吓得躲在了角落里直发抖。但不幸的是,他还是被对手痛打了一顿,鼻青眼肿,胳膊和腿都出了血,回到家还大病了一场。

自这回后,金石有些想通了,这小脑袋也开了窍。他觉得,反正自己不动手,也要被别人痛打,那还不如也动手打别人几下,这样至少能少吃点亏。接着,李建卫给了他一柄短匕首,说是作防身所用,还耐心地教了他几手防身术。从此,每逢李建卫与人拉场子,就能看见他用匕首去捅对手的大腿和屁股。虽每回都会挨别人的重拳,被打得头破血流,但他还是觉得这刀捅得很是过隐,至少没吃亏。

这时间一长,道上有不少做大哥都吃过金石的亏,谁都知道疯子李建卫手下有个不怕死的小兄弟,捅刀子比谁都疯,还给了他一个“小疯子”的绰号。在道上混,没浑号的人再厉害,也很难打出自己的名声来。自金石糊里糊涂得了小疯子这么个绰号后,凡外人提到疯子李建卫,首先想到的就是他这个小疯子。而说起这小疯子,又必然会说到李建卫,这让他的名气在无意中大了许多,也给他往后混道打下了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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